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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公司
2026/4/28 8:42:32
各出租屋业主与承租方:
根据新的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“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,工商业出租屋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、结构的,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”的规定,按照深圳市综合治理办公室指示精神,为规范房屋租赁安全检测,提供深圳市龙岗区,龙华新区,大鹏新区,坪山新区,盐田区,福田区,南山区,罗湖区,宝安区,出具出租备案的(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)
深圳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。本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性检测机构,自公司创立以来,与多家房屋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合作开发,拥有CMA质量体系认证资质。本公司技术力量雄厚,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房屋安全检测的技术队伍,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人,、工程师、实验师34人。教学、科研、实验环境条件优越,设备齐全...联系电话 李先生 QQ 2861255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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