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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租赁合同凭证需要房屋安全检测报告
2026/9/14 9:45:33
深圳租赁合同凭证需要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根据新的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》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“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,工商业出租屋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、结构的,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”的规定,按照深圳市综合治理办公室指示精神,为规范房屋租赁安全检测,提供深圳市龙岗区,龙华新区,大鹏新区,坪山新区,盐田区,福田区,南山区,罗湖区,宝安区,出具出租备案的(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)
2015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新规定!
? 根据市出租屋租赁管理办公室2015关于深圳市各类营业场所办理租赁合同的申办流程,2015年办理工业、商业、办公等营业性租赁合同时,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1.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身份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
2. 场地所有权证明文件,若无场地所有权证明文件(即产权证明)或者场所经营用途改变的,需由相关有资质且已备案的检测单位出具“租赁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报告”,且报告结构满足使用要求,方可进行申请办理。
3. 租赁房屋合同书,该文件可由当地租赁所领取。
4.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文件。
联系电话 李先生 QQ 2861255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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